跨部門東九龍多區打擊黑工 拘3男7女
10月28日
行動中,警員共拘捕10人,年齡介乎36至58歲,包括兩名本地男子、一名本地女子、一名内地男子、5名内地女子及一名非華裔名女子,分別涉嫌非法入境、違反逗留條件、過期逗留接受僱傭工作,以及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或已獲准保釋候查。
警方表示,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港元及監禁3年。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10年。而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