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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因民陣未有依時遞交資料,今早搜查4個相關地點。

警方今年4月根據社團條例要求民陣提交成員活動及資金等資料,並要求於今年5月5日或之前提交,但民陣未有依時提交,並於8月中旬宣布解散。警方今早採取行動,搜查與民陣相關的4個處地點,包括社民連位於長沙灣永明街辦事處,以及「香港彩虹」位於油麻地立信大廈總部。探員逗留約30分鐘,沒有帶走任何物品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