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學生會司法委員會原訟庭將於下周一(11月1日)聆訊學生麥洛維提出的司法覆核,他要求推翻中大學生會上月宣布解散的決定。

委員會原訟庭認為本案具合理可爭辯性,指申請人求助理由主要是因為中大學生會《會章》,並無賦權中文大學生生會代表會或學生會聯席會議解散學生會;而會章第 67條規定修訂「會章」必須經全民投票通過;申請人認為代表會或學生會聯席會議解散學生會之議案,違憲及相關議案無效。

委員會原訟庭亦不同意學生會一方認為,委員會身為學生會一部分已同時解散,對事件無管轄權的說法。委員會原訟庭指有關問題正屬案中爭議點,原訟庭有權利處理任何公共職能的決定,因此批准覆核申請。

中文大學學生會本月7日宣布解散,但被質疑決定違憲。中大政治行政學系副教授、前中大學生報主編周保松當時指,《中大學生會會章》根本沒有任何關於解散學生會的條文,批評學生會代表以「聯席會議」之名動議解散學生會,是「於理於法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