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司機涉2018年至今年間,兩度非禮同居女友的女兒,包括摸胸及私處、嘗試脫除褲子等,被控兩項非禮罪。案件今於西九龍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張志偉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11月29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控方反對被告保釋,張官聽罷雙方陳詞後,批准被告以1000元現金擔保,其間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住於報稱地址,如有更改,需在24小時內通知警方,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及返回案發地點。

被告吳柏郴(巴士司機,46歲)被控兩項非禮罪,即分別於2018年8月某天及2021年10月24日,在荃灣某住宅單位猥褻侵犯女童X。

法庭記者:凌子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