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周五(29日)宣布,總部在中國珠海的電器製造商格力電器有限公司(Gree)及其在香港和美國的子公司,因應旗下在美國已出售數百萬件的除濕器有缺陷易惹火的弊端,卻未有向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申報的事件,格力同意和解及支付9100萬美元(約7億港元)的罰款。

司法部指出,這是根據《消費品安全法》(CPSA)所展開的第一批公司刑事執法行動的初步結果。

格力及子公司與美國政府達成了延遲起訴協議(DPA)。格力及其香港子公司因涉隱瞞旗下產品的安全隱患,直至消費者投訴起火及造成受傷個案增加後,格力才報告有關信息並召回產品。該公司因此遭受美國當局檢控,格力公司同意支付罰款外,亦同意向因使用該公司有缺陷的除濕器而造成火災的受害者支付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