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瞞電器安全遭美罰款7億 格力:不影響公司運作
10月31日
格力在官方微信的聲明中提到,公司近期與美國司法部消費者保護處、美國加利福尼亞中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DOJ)達成協議,協議涉及的產品為公司2005年至2012年期間生產的出口至北美的除濕機。
聲明又指格力於2012年收到涉及除濕機的事故投訴,並於2013年6月向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申報。但由於申報不及時,2016年格力和CPSC達成民事和解,支付1,545萬(約1.2億港元)。到2017年,DOJ亦要求格力為事件承擔責任,經過多輪談判,近期格力和DOJ達成協議,支付7,575萬美元(約5.9億港元)。
聲明中最後提到問題發生在8年前,2013年以後未再出現同類問題。協議涉及金額已全部計算和提取,不會對公司的正常運營及本年度業績造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