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公眾普遍誤會領取綜援便不能工作,並指法定最低工資並不是保障家庭有基本的收入。

羅致光今日在網誌中表示,社會對法定最低工資制度、綜援制度及在職家庭津貼計畫有不同意見,重申每一個社會政策工具都有其特定功能和局限。他指,綜援個案中,低收入家庭個案只佔少部分,原因涉及坊間一直有誤解,以為領取綜援便不能工作。他指社會上仍存在對綜援受助人的負面社會標籤,令不少低收入家庭不願申請,再加上市民一般不了解綜援制度,甚至普遍誤會領取綜援便不能工作,導致很多符合資格的低收入家庭都沒有申領綜援。他指,社會福利署逐步引入豁免入息的安排,只要增加可豁免金額,便可增加工作鼓勵,但卻產生了領取綜援和沒有領取綜援兩者之間的公平問題。

他又指,法定最低工資雖然設定工資下限,以防工資過低,但其政策目標並不是保障家庭有基本的收入,並以一個四人家庭,只有一人工作且賺取法定最低工資為例,指每月工作200小時,以目前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為每小時$37.5計算,每月收入只有$7,500,要養活一家四口十分困難。他亦指,雖然法定最低工資保障個別工人的基本收入,但若一家四口因只有一人工作而未能養活一家,綜援及職津制度在互補下,為有需要家庭提供適當幫助,並指3個制度在未來仍需不斷優化,以應對社會的轉變,亦不能排除日後還需要新的政策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