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親人離世,遺產分配問題甚為複雜。一名男網民於討論區發文指,父母多年前離異,生父近日因意外身亡,他得悉後隨即向網民詢問自己有否繼承遺產的資格,引起網民熱議。

該名男網民於「連登討論區」發文指,生父數十年前與生母離婚,樓主隨母生活,生父亦已再婚。分離多年,生父從沒未支付贍養費,近日生父突然因意外離世,樓主得悉後欲了解自己有否遺產繼承權,故向網民詢問,「老竇突然死咗,有間屋遺留落嚟,請問離婚(父母)嘅子女有冇得分遺產?」。

帖文引起網民熱議,不少網民認為應先了解樓主生父離世前,有否訂立遺囑,「有立遺囑就跟遺囑,無就慢慢爭,爭到都係得細份」、「無立遺囑的話,配偶佔有頭500,000元,及所有遺產(除土地房屋),其餘各分一半,一半屬配偶,一半屬子女,如果佢無樓,你基本上咩都分唔到」。

有網民質疑樓主的動機,指樓主與亡父多年未見,估計關係疏遠,故不應與現任妻子及子女爭奪遺產,「人哋已經好慘,你恨你老豆,何必搞孤兒寡婦」,有網民更反問,「你有冇養過佢」;另有網民則反駁指,父子身分是既定事實,即使多年無聯絡,理論上有資格分得遺產。

翻查資料,根據《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香港法例第10A章)第21條,如果死者未立遺囑便去世,須依照無遺囑繼承法律申請遺產管理書。有權申請遺產管理書的人士之優先次序為尚存的配偶、死者的子女、死者的父親或母親、死者的兄弟姊妹。

資料來源:連登討論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