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鹽城市響水縣某小學一名班主任,在近3年時間裏,竟對3名女生實施共計20次強姦,對15名女生實施230餘次猥褻。近日,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其死刑,緩期2年執行。

現年51歲的A老師,從2017年9月起,擔任班主任兼語文老師。其妻在學校後勤部門工作,稱直到A的罪行暴露,她也不敢相信,丈夫在自己眼皮底下做了這麼多違法犯罪的事。法院審理查明,2017年9月至2020年7月,A老師對小紅等3人實施了共計20次強姦,對小紅等15人實施了230餘次的猥褻。15名被害女生案發時均不滿14歲,初次遭受性侵時均不滿12歲。

有證人表示,曾看到A老師在課桌旁幾乎摸遍了班上所有女生。還有證人稱,經常看到A老師在上語文課時喊小紅和小萍去其宿舍,理由一般是拿試卷,「她倆剛出去,A就跟着出去。等她倆進教室後一會,A才進教室。」

案發後,A老師自認,無論是從法律角度還是從道德角度,他都是不可原諒的,請求判處自己死刑。法院認為,A老師姦淫不滿14歲幼女,並以摸胸、摸下身等方式猥褻兒童,其行為分別構成強姦罪和猥褻兒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