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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以串謀刑事毀壞,以及串謀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洗黑錢」)拘捕7男1女,年齡介乎28歲至59歲,包括一名31歲集團男主腦,部分人獲准保釋候查。他們涉嫌與21宗刑事毁壞案,以及9宗洗黑錢案有關。警方相信部分人有黑社會背景。

警方西區警區人員於上月中旬,透過調查市民舉報的收數案件、西區警區「互護居安」計畫,以及與物業管理人員的情報交流,成功識別一個受害人單位,並評估該單位將會受到一些非法收數活動的滋擾,警方遂派員到該單位進行埋伏行動;警方其後於上月17日晚上,在涉事單位外截獲一名34歲本地男子,並在其身上搜獲一封收數信及一瓶紅色油漆,其後又在被捕人的私家車上,搜獲3瓶即將用作犯案的紅色油漆。

警方經深入分析後,發現被捕男子背後為一個「收數集團」,其後成功鎖定其他成員的身分,並在本月1日及2日拘捕另外7名集團成員。警方指,有關行動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該名34歲男子已被控以一項刑事毀壞,案件已於上月2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另外7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本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調查發現,放數人會透過社交平台,並以「申請過程簡單」、「毋須會面」、「毋須提供入息證明」等作招徠,吸引受害人借取數千至一萬元不等的非法放貸;受害人過程中亦曾透過社交平台或手機通訊軟件等,向對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個人資料、住址證明等。其後,放數人要求受害人定期將高昂或超過法定上限利率的「利息」,存入指定銀行戶口,最終受害人均因無法償還高昂利息而被收數「行動組」追債,「行動組」在接單追債後可獲主腦發放金錢至指定銀行戶口。

警方再次提醒市民,應尋找信譽良好的持牌放債人申請借貸,而在任何情況下亦應拒絕買賣或借出銀行戶口,否則戶口被用作進行非法行為時,有機會要負上「洗黑錢」刑責。警方又重申,刑事毀壞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