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公務員事務局及醫管局宣布為接種第3劑疫苗的醫管局員工提供一日特許休假後,教育局今日亦表示,所有在資助學校合資格接種第3劑疫苗的現職教職員,包括教學或非教學人員,若於今日或之後接種第三劑疫苗,翌日可享有「疫苗假期」一天,若有關教職員於上午接種,他們可選擇於接種當天的下午及翌日上午放取合共一天的「疫苗假期」。

教育局表示,由9月1日起 ,所有幼稚園及中小學(包括特殊學校及提供非本地課程的學校)及提供非正規課程的私立學校(一般稱為「補習學校」)的全體教職員,包括由學校直接僱用的教學及非教學人員、提供在校服務的人士,以及經常出入校園的人士,必須至少已接種第一劑新冠疫苗,或每兩星期進行及完成一次新冠肺炎檢測並取得陰性結果,現有關檢測要求由每兩星期調整至每星期進行一次。

在新的安排下,明日或之後所進行的檢測,其結果有效期只為一星期。換言之,今日或以前所進行的檢測,其結果有效期仍為兩星期。而由11月25日起,所有未接種第一劑新冠肺炎疫苗的上述人士,均須每星期進行新冠肺炎檢測 。有關檢測樣本必須是非自行採集的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深喉唾液測試或快速抗原測試的檢測結果均不獲接受。除非持有醫生證明書證明健康狀況不允許接種疫苗,否則所有因未接種疫苗而須定期進行的檢測,都必須在工作時間以外按自費原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