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警殉職|發布仇恨言論被控煽動 26歲前男警准保釋明年1月再訊
11月12日
被告另須交出旅遊證件、居於報稱地址、每星期往沙田警署報到3次。被告保釋期間不可作出任何實質或間接可能危害國安的行為,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傳媒訪問,以及不得在任何社交平台作可能危害國安的行為。
26歲被告崔駿民報稱無業,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即於今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期間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Facebook發表公開陳述,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或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法庭記者:陳曉欣
更新時間:18:50
建立時間: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