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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居於大角咀凱帆軒1座的貨機機組人員,驗出感染新冠變種病毒株,他居住的大角咀凱帆軒須圍封強檢。

政府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作出限制與檢測宣告,自下午7時30分起,將大角咀凱帆道11號凱帆軒1座、2座及3座列為「受限區域」,區內人士須留在其處所並接受強制檢測。受檢人士須在其處所等候,直至「受限區域」內所有已識別的受檢人士完成檢測,而相關檢測結果亦已獲大致確定,方可離開其處所。政府目標是在周日(14日)上午約8時完成此行動。
  
該個案涉及一名53歲男病人,他是貨機機組人員,居於大角咀凱帆軒1座。他於10月31日的檢測結果呈陰性,並於11月3日離開香港前往德國,於11月7日由德國經航班CX3166返抵香港。病人抵港時在機場臨時樣本採集中心抽取樣本進行的新冠病毒檢測結果呈陰性。

病人其後根據相關豁免人士規定進行強制檢測,周五(12日)於社區檢測中心採集的檢測樣本結果呈初步陽性,Ct值約24至26,並確認帶有L452R變異病毒株。病人沒有出現病徵,他曾於3月11日及4月7日於本港接種兩劑復必泰疫苗。
  
當局將於「受限區域」內設立臨時採樣站,並要求受檢人士於周日凌晨1時前接受檢測。在所有人士有檢測結果前,受檢人士必須留在處所內,以減少交叉感染的風險。政府會為行動不便的人士和長者安排上門採樣。
  
「受限區域」內的人士如在11月11日至13日期間已進行檢測,並能出示檢測結果電話短訊或相關證明,毋須再次接受檢測,但須在其處所等候,直至區內所有已識別的受檢人士完成檢測,而相關檢測結果亦已獲大致確定,方可離開。

此外,根據今日發出的強制檢測公告,任何於10月22日至11月13日期間曾身處上述處所內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即使在「相關宣告」開始生效時不在「受限區域」內,亦須在11月15日或之前接受強制檢測。由於涉及變異病毒株,審慎起見,已接種疫苗的人士仍須接受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