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一誠指因應國際形勢修《國安法》 良好公民不需擔心
11月16日
賀一誠表示,修改《國安法》必定嚴謹,離不開澳門《刑法》。他稱,刑訴法內對國安有不少細化條文,會在法案再次引用相關條文。原法案定義比較概括,現時世界形勢已有變化,澳門《國安法》需要與時俱進配合,因此修法會清晰法案定義,避免混淆。他又稱,修改《國安法》應該會公開諮詢,相信保安司司長會做有關工作。
賀一誠重申,修例是清晰國安定義,適應國家的《國安法》及《港區國安法》。他強調,一個不違法的人、良好的公民不需要擔心國安法,維護國家國安法是每一個公民的責任。
賀一誠又表示,工會法立法無需列明罷工權和集體談判權,這2個權利已由澳門《基本法》賦予,特區政府沒有否定相關權利,正公開諮詢的工會法大方向是清晰如何組織工會及制度,不涉及工會操作模式,他舉例博彩業界曾透過集體談判權爭取加人工等。他不認同工會法是保障商人,而是工人保護自身權益,希望社會正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