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持續出現輸入新冠肺炎確診個案,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公布,昨接獲一宗初步確診個案,一名31歲外傭,本月中完成強制檢疫後返回僱主於跑馬地山村道滙文樓的居所,該廈昨晚列為「受限區域」接受強制檢測。截至昨晚約11時,約130名居民接受檢測,當中沒有發現確診個案。

政府今日上午約7時完成強制檢測行動,並在「受限區域」內進行執法行動,確認「受限區域」內所有人士已接受強制檢測。相關行動於8時45分完成,共檢查了約20名受檢人士的檢測報告,未發現有人未進行強制檢測。

政府亦在「受限區域」內派員到訪約50戶,當中約5戶在過程中沒人應門,包括可能已經接受檢疫或隔離的住戶,亦有可能部分單位是空置,政府並沒有這方面的詳細資料,會採取措施跟進。此外,政府昨日亦發出強制檢測公告,任何於10月29日至11月19日期間曾身處有關大廈內超過2小時的人士,即使在「相關宣告」開始生效時不在「受限區域」內,亦須於11月21日或之前接受強制檢測。

政府了解有居民早前已於區內的流動採樣站或透過其他途徑接受檢測,故「受限區域」內的人士如在2021年11月17至19日期間已進行檢測,並能出示檢測結果電話短訊或相關證明,無須再次接受檢測。

政府重申會嚴肅執法。如任何人士未能出示檢測結果電話短訊,或佩戴手環以證明接受強制檢測即屬違反強制檢測公告,可處定額罰款5,000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士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或限制與檢測宣告即屬犯罪,並可處第4級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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