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公司董事及兼職員工涉詐騙貸款630萬被廉署起訴
11月23日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兩名被告共6項控罪。
賴美丹,54歲,文新‧信陽毛尖投資(香港)有限公司(文新,已結業,又名文新‧信陽毛尖投資香港及文新‧信陽毛尖投資有限公司)前兼職員工;及凌菀鎂(前稱凌春梅),59歲,文新董事兼股東,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
賴美丹另被控4項詐騙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凌菀鎂則另被控一項偽造罪名,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1條。凌菀鎂案發時是文新董事兼股東,賴美丹是文新兼職員工。
本案涉嫌罪行於2016年5月至2018年5月期間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