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反非法勞工聯合行動 拘21人
11月26日
行動中,人員拘捕一名本地男子、一名內地男子、兩名內地女子、6名非華裔男子及11名非華裔女子,年齡介乎26至51歲,涉嫌違反逗留條件、逾期居留、僱用非法勞工、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非法入境、被捕通緝人士、盜竊及禁止接受僱傭工作及開辦業務。
另外,人員亦分別在一名35歲非華裔男子及一名51歲本地男子身上檢獲小量懷疑海洛英及可卡因,總值約5,800元。人員遂以涉嫌管有危險藥物拘捕兩名男子。所有被捕男女現正被扣留調查,稍後將會分別交由入境事務處及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警方呼籲僱主切勿聘用非法勞工,並強調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3年及罰款35萬元或監禁10年及罰款5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