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列虛擬幣挖礦為淘汰類產業 實行差別電價每度貴1元
12月05日
《通知》提出,將加強電力市場秩序監管力度,對直接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的用戶加強甄別,不允許虛擬貨幣「挖礦」用戶以任何名義直接參與電力市場交易,不允許虛擬貨幣「挖礦」用戶以任何方式享受電力市場讓利。已直接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的虛擬貨幣「挖礦」用戶需在限期內退出,並改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
《通知》要求,海南電網公司要確保差別電價政策嚴格執行到位,對虛擬貨幣「挖礦」用戶及時足額收取加價電費。
國家發展改革委新聞發言人上月曾指,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挖礦」行為存在極其嚴重的危害。虛擬貨幣「挖礦」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對產業發展、科技進步不具有積極的帶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