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旬男教師涉嫌於兩年間在家庭聚會中,4度對14歲姪女「上下其手」,今就4項猥褻侵犯罪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錢禮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21日再訊,以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見,並拒絕被告擔保外出。被告保留8天保釋覆核權,覆核聆訊將於12月17日進行。

被告C. K. K.(41歲,教師)被控於2020年6月12日、2020年6月19至26日之間某日、2021年11月26日,在黃大仙彩虹道121號啟德花園5座某單位猥褻侵犯女童X;以及2021年11月28日,在黃大仙睦鄰街7號睦鄰街遊樂場内足球場猥褻侵犯女童X。

法庭記者:凌子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