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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3月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F章)要求提供堂食的餐飲處所在換氣量或空氣淨化設備方面須遵守規定。為順利落實規定而成立的工作小組已向政府提交總結報告,總結過去9個月的工作及成果,已有18,266間食肆符合換氣量要求。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在報告中指,在堂食餐飲處所全面實施有關規定,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標誌着抗疫工作上的突破,具象徵意義。自今年4月起本港再無出現食肆個案群組,足證工作小組在這方面貢獻殊偉。

報告指,截至上月30日,食環署共接獲18,641宗持牌及非持牌食物業處所的登記申請,其中18,266宗獲確認符合規定,81宗仍在審查,而294間持牌餐飲處所則已大門上鎖,暫停營運。另一方面,部分餐飲處所未能就明顯和持續的違規行為提供合理解釋,食環署因此發出13張傳票,全部個案正等候法庭聆訊。

18,266間獲確認符合規定的餐飲處所中,有2,068間的換氣量獲確認達每小時6次以上,16,070個空氣淨化設備獲確認符合要求,而同時符合換氣量及空氣淨化設備規定的餐飲處所有128間。

陳肇始表示,總結報告除探討進一步行動方向,更有助凝聚各方全速行動,盡量減少空氣的病毒載量,締造通風更佳的室內環境,以保障公眾健康,使社會和經濟恢復正常。

食環署接獲登記申請及登記獲確認的餐飲處所數目。報告截圖
食環署接獲登記申請及登記獲確認的餐飲處所數目。報告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