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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投訴局公布,由2022年1月1日起提高可裁決的賠償限額,由原來100萬元上調至120萬元。換言之,投訴局將可處理索償/爭議金額高達120萬元的投訴。

投訴局主席陳黃穗表示,有關裁決限額自2016年起一直維持不變,鑑於整體的投保額及保障額均有增加趨勢,遂決定把可裁決的賠償限額增加至120萬元。該局相信投訴局提高可裁決的賠償限額後,可以為更多投保人士提供免費服務。同時,亦會定期檢視有關裁決上限,務求切合不斷變化的市場需要,與時並進。(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