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女童在2019年與17歲就讀中四的親兄三度性交,女方不同意首次性交,但及後兩次則在雙方同意下進行,女方發現停經後求醫,才驚覺自己懷孕22周,女童終進行墮胎手術。現年19歲的親兄今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強姦罪及兩項亂倫罪,母親求情信稱兒子其實愛錫親妹,但是在沒有足夠性別界線教育下犯案,自責監管子女不足,得知事情當時幾近崩潰。案件押後至1月27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心理醫生、精神科醫生、事主創傷報告。
被告L.H.H.在2002年出生,受害親妹X在2004年出生,兩兄妹與母親同住在位於屯門的住所。案情指,2019年6月某日,兩兄妹各自卧床玩手機,被告突然抓到X床上脫去X褲,在沒有使用安全套的情況下與X性交,X當時並不同意,亦試圖推開被告但不果。X被性侵時指自己感到痛楚,被告則指過了一會兒便不會痛。
2019年7月某兩日,兄妹二人在家獨處,被告再脫去二人褲子,在沒有使用安全套的情況下性交,但X則同意該兩次性交,而X不確定與親兄三度性交期間,親兄有否在其體內射精,但記得每次性交大約歷時三至五分鐘。直至2020年1月,X告知母親指自己月經沒來,母親便帶X到醫院檢查,超聲波檢查顯示X已懷孕二十二周,DNA比對後確認被告是胎兒的親父。被告在2020年1月17日被捕後一直還押,在警誡下保持緘默,僅透露自己年齡及在香港出生等身份資料。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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