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擴大「疫苗氣泡」,2月24日起巿民需要進入所有食肆、受防疫條例規限的處所和康文署轄下的場地等,都要至少接種第一劑新冠疫苗,員工亦要在指定期限前完成接種。只有兩類人士可獲豁免,包括年齡未符合接種要求或持醫生證明不適合接種的市民。

特首林鄭月娥指出,在康文署設施和學校具體那類人士需要接種疫苗仍要再商討及釐定,例如學校首階段或只適用教師和員工等,未必適用於學生。另外,疫苗氣泡仍未擴大至私人工作及商場,但不排除日後會擴展。

由於接種中心持續有多人預約,未能在限期前預約到接種疫苗的巿民,進入下列場所或會受阻,當中包括:

  1. 食肆
  2. 派對房間
  3. 按摩院
  4. 遊戲機中心
  5. 美容院
  6. 體育處所
  7. 浴室
  8. 俱樂部
  9. 泳池
  10. 健身中心
  11. 夜總會或夜店
  12. 酒店及賓館
  13. 遊樂場所
  14. 卡拉OK
  15. 郵輪
  16. 公眾娛樂場所
  17. 麻將天九耍樂處所
  18. 學校
  19. 圖書館
  20. 博物館
  21. 其他非私人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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