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近期頻頻有野豬出沒。有網民凌晨在網上發文指,在將軍澳的行車線上看到有野豬被車輛撞斃,旁邊有數隻野豬不忍離開,一直守護在旁。
事發在今日凌晨約2時,在翠琳路的行車線上,有網民發現一隻野豬被車輛撞倒並倒臥血泊。旁邊3隻野豬不忍離開同伴,一直守護在旁。網民續指,涉事車輛事發後已離開現場。據了解,同行的野豬在一段時間後終於離開,而受傷的野豬最終傷重死亡。
《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訂明,如有車輛發生意外而導致不在車內的動物受到損害,該車輛的司機必須停車。司機亦須向任何警務人員或任何有合理理由提出要求的人提供包括姓名及地址的個人資料,否則須盡快而在任何情況下不遲於意外發生後24小時內報警。現時,「動物」的定義涵蓋馬、牛、驢、騾、綿羊、豬或山羊,而在《修訂條例》生效後則包括貓和狗。
影片來源:網民Kiddlie H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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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Kiddlie Hak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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