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歲休班男警涉於去年在觀塘一單位內,因學業問題體罰其7歲女兒,被控一項向兒童作出故意襲擊導致傷害罪,今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錢禮將案件押後至2月9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准以500元保釋候訊。其餘條件包括居於報稱地址、每周到警署報到、不得與女兒及家傭討論案件及不得騷擾已分居的妻子。
報稱警員的33歲被告李潤偉現已被停職。他被指於2021年11月8日,在觀塘鯉魚門道油美苑一單位,身為對7歲兒童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該名兒童,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該名兒童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
法庭記者: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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