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並育有兩名兒子的交通警去年初在尖沙嘴Donki超市以環保袋掩飾偷拍女子裙底,他否認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經審訊後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葉啟亮裁決時批評辯方指,袋上的洞口是被告與其他保安拉扯所造成的說法匪夷所思,只是為脫罪杜撰的藉口。而被告必然使用遙控器連結電話進行拍攝,行為不但令事主不安,亦令大眾厭惡,下令他還押至1月26日判刑,期間法庭會索取其背景及心理報告。

辯方在審訊時質疑Donki保安員黎玉鈿在觀察袋子的洞口時,未能準確描述它的大小。裁判官葉啟亮認為,黎從遠處觀察,未能精確描述屬正常,她也不可能量度。至於她的書面供詞雖然與庭上口供有混淆,但就被告拍攝的細節沒有錯誤,故不會影響其證供的可信性。況且若袋子本身無洞,被告根本不需以衣物遮掩,批辯方說法自相矛盾。

被告蘇賢浩(38歲,交通警)被控於2021年1月21日,於尖沙嘴彌敦道118至130號美麗華二期廣場地庫「驚安的殿堂」作出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行為,即偷拍事主X裙底。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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