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電器男技工去年7月底在家中砌模型時,2隻短毛家貓跳上桌子,男技工用刀割向貓尾,留下1厘米傷口,又將另一隻家貓扔向牆壁,早前承認了2項殘酷對待動物罪。辯方今早在屯門裁判法院引述背景及心理報告,指被告非慣用暴力的人,案發時一時衝動,出於脾氣所致。裁判官蘇文隆2項虐畜罪各判處監禁2星期,同期執行。

被告徐俊賢承認於2021年7月30日在屯門青山公路順風圍一村屋內殘酷地惡待兩隻短毛家貓,或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行為,而導致該兩隻短毛家貓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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