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5日「大三罷」示威期間,有人用雜物堵塞屯門公路,期間一名電單車司機疑因碰撞雜物跌倒,其後被包圍並用索帶綑綁。事隔逾2年後,24歲男攝影師涉案被控一項非法囚禁他人罪,今午在屯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毋須答辯,裁判官蘇文隆轉介案件至區域法院,排期至下月17日在區域法院提訊,期間被告准以2000元現金保釋,不得離港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
被告黃維豪被控於2019年8月5日在屯門公路(往九龍方向)近新都商場與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囚禁吳惠森,對吳造成不利,並違反其意願而將吳禁錮。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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