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的「童樂居」爆發轟動的虐兒事件,繼早前20名職員被起訴後,再多3名女職員涉嫌襲擊1至2歲男童,各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案件今於九龍城法院提堂,3人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莫子聰將案件押後至3月21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檢視逾6萬小時的閉路電視片段、聯絡受害人及考慮會否加控罪名。3名被告在控方不反對下,各獲准以10,000元現金擔保,其間不得離港,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返回案發地點、直接或間接聯絡控方證人、接觸或騷擾院舍內所有職員及兒童、參與照顧兒童的工作,以及每周需到警署報到2次。
辯方甫開庭表示,3名被告希望法庭暫時以英文代號顯示名稱,惟控方以「司法公開(Open Justice)」為由反對。莫官考慮後,認為辯方說法欠缺有力法律基礎,批准公開3名被告的中文全名。控方另透露,由於警方檢取了逾6萬小時的閉路電視片段,並需時查看受害人的情況,及考慮會否新增控罪,故申請把本案押後至3月21日再訊,預計其他涉及「童樂居」虐兒、早前一併押後至2月21日的案件都將會再押後,獲莫官批准。
左起:周翠英、傅悅朗。
翻查資料,早前提堂的6宗「童樂居」虐兒案中,有2名被告獲准披露中文全名,其餘18名被告則以英文代號顯示名稱。
被告依次為周翠英(45歲)、傅悅朗(25歲)及劉露琪(24歲),均報稱幼兒工作者,各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襲擊罪 。控罪指,3人分別於2021年12月14日、11月29日及12月9日,在旺角砵蘭街387號地下「童樂居」內,作為2歲男童B、1歲男童AK及1歲男童AJ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而故意襲擊3男童,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他們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法庭記者:凌子淇
立即下載|全新《星島頭條》APP: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