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的爭產案,霍家十六人早在二○一二年簽訂「和解協議」,但事隔十年後因長房兄弟姊妹間爭議家族公司的股份回購問題而重啟爭產案,案件開審近一個月後扭轉乾坤,長房之間在農曆新年後已簽妥一份保密和解協議。《星島日報》得悉,霍老個人名下遺產有近三百億港元,包括大量物業及現金等,長房長子霍震霆與二子震寰所分得霍老遺產最多,其次為霍震宇,至於長房兩女兒麗萍及麗娜則分得更少。長房各子女同意保留位於薄扶林沙宣道「石頭莊園」、中環畢打街畢打行以及山頂普樂道二號大宅,故持有該三物業的霍家長房成員,則須支付現款給其他成員,以取得該些物業的控制權。消息稱,是宗糾纏逾十年的霍家爭產案,各方聘用的「星級」律師團隊,所涉及的律師費高達五億港元。

《星島》得悉,霍老的遺囑內容沒有清楚交代每項細節,今次花上多日來的「談判」,終於長房各成員再進一步就亡父的遺產現值重新計算,估計有近三百億港元。霍老遺產牽涉大量物業和商廈等,故部分人選擇要物業,部分人卻分得現款。

部分人要物業亦有要現金

主審法官陸啟康昨同意撤銷案件,亦不作任何訟費命令。陸官相信霍英東不想見到家人反目成仇,恭喜各方達成重大部分和解,亦指霍英東生前為中國現代化及南沙發展作出重大貢獻,希望任何因南沙發展項目而受益的人,均不應忘記南沙是霍英東及霍家留給後代的。陸官另指霍家爭產案受到傳媒及公眾關注,本案藉此可發出良好的正面訊息,證明多大的難題都可以解決,雖然本案起初是一宗可悲的案件,但各位達成大和解後便令案件有大團圓結局,寄語心平氣和才是幸福人生的關鍵要素。

長房三子霍震宇昨首次進庭坐在公眾席旁聽,亦在案件「大和解」後到法院外向傳媒表示:「好高興今日霍家長房得到和解,感謝法官閣下明智的感言,我哋一定會努力維持家庭和諧,繼續秉承父親的遺志,為社會作出貢獻,多謝各位傳媒朋友關心,祝大家新年快樂」。他被問及任何問題時,均回答指:「多謝你哋」、「新年快樂」,便登車離去。

二三房向麗娜反申索駁回

雖然各方已達成重大部分和解,惟二房三房不滿長房次女霍麗娜入稟申請擱置二○一二年和解協議一事,令每位獲分配一億元遺產的二房三房成員,在二○一三年八月前未獲分剩下的二千五百萬元,反被捲入此宗昂貴又耗時的官司。霍麗娜當年選擇不履行二○一二年和解協議,亦退回有關支票,二房三房因此至今完全無法取得應得的財產,故向霍麗娜申請反申索以追討有關損害賠償,另希望法庭頒令盡快繼續履行二○一二年和解協議。

陸啟康法官則認為,霍麗娜是合法地入稟控告二房三房,質疑為何二房三房只向霍麗娜申請反申索,亦不向長房長女霍麗萍、次子霍震寰、三子霍震宇等人申請反申索,更何況霍麗娜並非霍英東的遺產執行人,霍震寰和霍震宇才是霍英東的遺產執行人,分配遺產的責任在於遺產執行人而非霍麗娜,二房三房不能說霍麗娜提出訴訟便是違反協議。

代表霍麗娜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亦指,二房三房提出合約索償時,無論如何亦需證明對方有合約責任,假若二房三房希望盡快分配遺產,理應直接向負責分配遺產的遺產執行人提出。陸官經考慮後最終以告錯對象及申索理據不充分為由,駁回二房三房的反申索申請,下令二房三房需支付霍麗娜兩名大狀的訟費,書面理由將擇日頒布。雙方另會以書面形式處理已和解的爭產案之訟費爭議。陸官將於下周四(二月十七日)一併以同意傳票方式處理其他與霍家爭產案的訴訟或訟費申請。

霍英東生於一九二三年,於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因淋巴癌病逝,享年八十三歲。霍家早於二○一二年由前任特首董建華及前任律政司司長梁愛詩介入調停,霍家三房合共十六名成員簽訂「和解協議」達成「世紀大和解」。長房三子當年霍震霆、霍震寰及霍震宇各自分得六十五億元,其他成員則各自分得一億元。據二房三房在今年重啟的爭產案透露,每位獲分配一億元遺產的二房三房成員,至今尚未獲分餘下的二千五百萬元遺產。案件編號:高院民事訴訟九二、二七四、二七五——二○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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