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大學學生發展處昨日向學生會會長劉浚傑發信,指學生會未能在限期內提供2005年至2020年的帳目審計報告,因此決定收回會址,學生會需要在下周一(14日)交回及騰出會址。學生會事隔一日在Facebook專頁發聲明指,會方代表與學務長及學生發展處處長早前召開緊急會議,並在會中提出多項質疑。

學生會表示,目前有逾4,000名本科生作為會員,佔全校約31本科生,但校方以未能如期提交審計報告而要求學生會搬遷,並拒絕承諾在日後本會遞交全數審計報告後,重新借出場地供本會管理,認為校方未有顧及學生會轄下學生組織的權益。會方又指,當會方問及校方後續場地使用及屬會安置時,校方只表示未有確實打算,現時沒有任何計畫,認為其動機只為打壓學生會,扼殺代表城大同學的組織。

學生會又指,曾在上周四(3日)就審計報告進度給予校董會的最新回應中,充分解釋未能簽署現時已處理的審計報告之技術原因,同時向校方建議,將提交20052021年完整審計報告的日期,押後至今年630日;學生會亦在過去數周加派人手點算及查核各轄下組織多年的財務報告,加快處理審計報告之進度。學生會認為已盡全力回應校方關注,但學校高層多次迴避,亦沒有誠意與學生會一同釐清問題與矛盾。

另外,校董會於上月29日指因會方未能按時呈交審計報告,而不再接納會長參與校董會事務。學生會認為,校方無法律依據褫奪學生會的校董席位,提出根據大學條例指「學生會會長」為大學校董會當然成員,校董會以「有損良好管治」為名不接納會長作為校董會成員,質問何以保障學生權益及為學生謀福祉。

聲明指,學生會樹立現址30載多年來為同學爭取權益、謀求福利、籌辦活動,備受同學肯定,而校園理應為城大學生所用,當今卻容不下由4,000多名會員授權的學生會,被迫遷離校園。學生會感謝會員,指深信學生會情誼、捍衛權益與關心社會的赤子之心,當寄望於城大人心中,又表示將於僅餘日子謹守崗位,預計將於下周一(14日)正式遷離城大。

聲明全文:「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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