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第5波新冠肺炎疫情持續,衞生防護中心今日起啟用「居安抗疫」計畫,密切接觸者及次密切接觸者改為家居檢疫14天或4天。以下為大家整理有關此計畫的須知。
.適合家居檢疫原則:
- 家居環境
.某些情況下,家居環境並不適合進行家居檢疫,例如大廈出現傳播情況或家居面積太小等。 - 受檢人士風險程度
.僅相若風險人士可一同檢疫,不同風險人士應分開檢疫。 - 個別受檢人士身體狀況
.需考慮個別受檢人士的自理能力,例如是否需要別人照顧、懷孕、慢性疾病患者等。
.家居檢疫規定
根據政府指引,「居安抗疫」人士須佩戴電子手環及留在居所中,檢疫期間要每天量度體溫兩次,並在檢疫期内指定日子自行進行快速抗原檢測,以及在讀取測試結果後立即拍照保留檢測結果。而接受14天家居檢疫人士,須在檢疫期第12天於社區檢測中心進行核酸檢測,並保存載有檢測結果的電話短訊通知。
居家檢疫人士應將相關健康監測資料及檢測結果,記錄於「家居檢疫人士醫學監測表」,供衞生防護中心人員不定期查核。
.家居檢疫期間不適
若受檢人士發燒攝氏38度以上,或有氣促、心悸及心胸痛等其他較嚴重徵狀時,須即時致電「居安抗疫」計畫熱線1833 019(2月10日啟用)報告,經評估後獲安排送院處理;如遇緊急情況,應致電999。若快速抗原檢測結果呈陽性,亦須致電同一熱線報告,可能會獲安排送院治療。
.可外出的3種情況
- 棄置垃圾
- 前往社區檢測中心接受採樣
- 經由衞生署允許的指定活動
其餘情況,受檢人士必須逗留在該單位內,並關上大門。而其他人士,包括朋友、親友或非同住人士,都不可進入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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