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南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表示,嶺大學生會昨(8日)日收到總務處的通知信,終止學生會與校方於2019年簽訂之《場地使用協議》,限令學生會於5月7日前,撤離位於所分配的至少8處辦公空間。嶺大將翻新收回的學生會會址及擴建額外空間,並分配這些空間供所有學生團體使用。所有現有和未來的學生組織將被允許直接申請大學辦公空間分配,而學生事務處將提出空間分配建議予大學管理層批准。
學生事務處已委託學生會諮詢轄下各組織的意見,稍後校方會邀請學生會討論工程後的辦公空間分配,以向屋宇署申請入則及改則,預料工程會於今年中展開。學生會指,現時康樂樓中庭及學生會辦公室存放大量活動物資、文件及刊物等財產,整個學生會架構之空間規劃、裝修期間物資存放及臨時辦公室等安排須從長計議,因此代表會於明(10日)晚8時將網上召開第五次聯席會議,與課程聯會及屬會商討有關事宜,並諮詢各屬會的意見。
嶺大發言人表示,大學2019年1月與嶺大學生會簽署授權使用大學設施的合約中有一項條款,任何一方可在三個月前通知對方終止合約。大學昨日知會學生會校方根據該條款終止該合約,於今年5月收回現時授權學生會使用的所有地方和設施。大學會修葺收回的地方,並會加建樓層,以提供更多地方作學生活動和教研活動之用。工程完成後所有學生組織都可直接向大學申請使用相關地方和設施。
立即下載 | 全新《星島頭條》APP : 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