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2名男學生疑前年5月迫使校方停課不果,於同年5月及7月分別涉嫌打碎多道學校玻璃門及燃燒石油氣罐引起爆炸,共被控刑事損壞、蓄意縱火及管有攻擊性武器3罪。案件今早於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一名男同學與二人聯絡後,案發時目擊2人製造汽油彈,將液體倒在學校門外再投擲汽油彈致起火。17歲被告警誡下承認曾要求學校停課未獲理會,後用伸縮棍擊碎學校玻璃門。
控方開案陳詞指前年5月25日晚上11時許,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保安看見2人戴口罩在校外手持伸縮棍打碎了8塊學校正門玻璃門,過程為時約30秒,保安報警處理,過程由閉路電視片段拍攝下來。同年7月24日凌晨近1時,閉路電視拍下二人在學校正門傾倒液體後放置液體石油氣罐,拿著帶火光物品投擲引致起火爆炸。保安曾看見2人步上正門樓梯隨即再向沿校外公園小路跑去,察看時聽到多下爆炸聲,看見正門有火光,其後發現已經爆開的液體石油氣罐、玻璃樽及燃料罐。
縱火事件前夕,兩名被告的同學鄭梓健看見二人分別在社交媒體Snapchat上發布學校照片,被告關昊侃同時提及「縱火」及「搞事」,案發當日被告張凱傑曾Whatsapp回應鄭指會在凌晨時份縱火,關則致電鄭稱在長康邨二期商場平台會合製造汽油彈。鄭其後到商場3樓平台看到張關二人身穿黑色裝束,帶上口罩及包着頭部,製造汽油彈,將液體從一個方形鐵罐倒入幾個玻璃啤酒樽内,再用紙巾塞住啤酒樽口。隨後再看到2人走到學校正門外將方形鐵罐內的液體倒在地上,再向學校投擲汽油彈致起火。鄭當時留在商場平台用手機拍攝學校正門著火的情況,張曾Whatsapp問到現場火勢如何、有多少部消防車到校等。
翌月4日張被捕,搜屋時在房間內搜出2支伸縮棍,警誡下承認曾用以擊碎學校玻璃門,錄影會面中再承認曾要求學校停課但未獲理會,於是連同另一人去破壞學校正門,當時在商場換上黑色T恤,犯案後棄掉衣物,並在片段中認出自己。關同日被捕,而商場樓梯檢獲一對藍色手套,經化驗後發現內層帶有關DNA。
17歲被告張凱傑被控前年5月25日在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連同另一人,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學校的正門,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及在校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兩支伸縮棍。張凱傑連同19歲被告關昊侃再被控於同年7月24日在同地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學校的花槽、牆壁及正門,意圖損壞該等財產或罔顧該等財產是否會被損壞,以及意圖藉此危害他人的生命或罔顧他人的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到危害。
法庭記者:陳子豪
立即下載 | 全新《星島頭條》APP : 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