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將實施特別安排。資料圖片
運輸署表示,為配合政府僱員特別上班安排及避免市民在本月23日《財政預算案》發表日前趕往換領牌照,所有在下周三(23日)預算案發表日或之前,合資格換領的車輛牌照、駕駛執照及駕駛教師執照,可於6月22日或之前,按現行收費為續期。
署方將實施安排如下:
- 所有在《財政預算案》發表日(即2月23日)或該日之前合資格換領的車輛牌照(即6月22日或之前牌照期滿而仍有登記的車輛),可在6月22日或該日期前的任何時間,按現行收費為牌照續期4個月或12個月。
- 所有在《財政預算案》發表日(即2月23日)或該日之前合資格換領的香港正式駕駛執照及駕駛教師執照(即6月22日或之前期滿,而在進行換領時期滿不足3年的執照),可在6月22日或該日前的任何時間,按現行收費換領執照。
- 有關特別安排只適用於符合上述條件的車輛牌照、正式駕駛執照和駕駛教師執照的續期申請,但不適用於任何其他牌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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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預計,在特別上班安排下,已預約的櫃位服務輪候時間及處理經投遞箱、郵寄或網上遞交的申請所需時間會有所延長,為免不必要的延誤,市民應盡量在牌照到期日前3至4星期投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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