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與內地針對婚姻家事安排的《內地婚姻家庭案件判決(相互承認及強制執行)條例》及《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決的安排》(《婚姻家事安排》)今天起正式生效。在新機制下,兩地法院可相互承認和強制執行對方就該安排中所涵蓋的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決,讓當事人可免除就同一爭議,在內地和香港的法院分別提出訴訟,節省時間和費用,亦可減輕他們的精神壓力。

《條例》旨在透過本地立法在本港實施《婚姻家事安排》,兩地法院從今天開始在《婚姻家事安排》涵蓋的案件中作出的判決,以及內地民政部門今天起發出的離婚證,都適用新機制。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本港與內地在一國兩制下,建立了行之有效的民商事司法協助制度,《安排》在兩地民商事司法協助方面立下新的里程碑,是堅守「一國」之本,善用「兩制」之利的又一創新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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