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公布「疫苗通行證」(又稱「疫苗護照」)安排將在本周四(2月24日)正式實施,出入商場、超市、街市、食肆等地方的市民必須至少接種一劑新冠疫苗。一名女市民上周五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院頒令撤銷「疫苗通行證」安排以及減少涉及基本民生的所限場所,亦希望法院下令禁止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及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在司法覆核聆訊進行前,採取任何行動去執行「疫苗通行證」安排。

申請人為羅綺媚(Law Yee Mei),建議答辯人為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創新及科技局局長薛永恒。

羅在申請書指,強制接種新冠疫苗及「疫苗通行證」安排,令她不能投考地產經紀執照考試,失去就業機會,而「疫苗通行證」禁止未接種新冠疫苗的她進入超級市場及街市,奪去她買食物及日常用品的權利,亦阻止她在無律師代表的情況下進入法庭。羅亦指「疫苗通行證」阻止她到工作地點附近的食肆快速用餐,強迫她需要回家用餐或買外賣,迫使她需尋覓公共場所進食外賣,但她未有接種新冠疫苗則無法進入公共場所。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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