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今日(25日)宣布,因應最新的公共衞生情況和相關發展,將自3月2日(星期三)起,在其14個處所的室內範圍全面實施「疫苗通行證」的安排。所有人士必須接種最少一劑新冠疫苗,才會獲准進入法院大樓,惟以下類別人士將獲豁免:
- (a)12歲以下的兒童;
- (b)持有「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的人士;或
- (c)當天必須到法院大樓辦理法庭事務的法庭程序與訟各方或證人、事先獲得主審法官或司法人員准許出席聆訊的法律代表、或於3月2日前已展開聆訊的陪審員。
司法機構會在法院大樓的入口主動進行查核。除上述獲豁免人士外,所有擬進入法院大樓的人士,須出示疫苗接種紀錄或豁免證明書及相關二維碼 ,以供司法機構人員查核。除上述(a)及(c)類獲豁免人士外,凡疫苗接種紀錄或豁免證明書沒有包含二維碼的人士,必須在指定紀錄表格上登記個人資料,並向司法機構人員展示相關身份證明文件,以作核實。
另外,原訂至今年4月底展開有陪審團參與的新聆訊及死因研訊一般將會延期,除非法庭另作指示。所有其他法庭聆訊一般將繼續如期進行,除非法庭另作指示。在有需要及適合的情況下,法庭程序及聆訊將編排至較長的分隔時段進行。如有任何更改,法庭會向訴訟各方給予具體指示。
而由3月2日起,各級法院的登記處和會計部將進一步縮短辦公時間,經調整後的辦公時間為星期1至5上午9時至中午12時及下午2時30分至4時30分(公眾假期除外)。等候處理的時間或會延長。視乎公共衞生情況的轉變對各辦事處支援人手的影響,司法機構難免需在短時間通知下進一步減少登記處及會計部各種服務的事務處理。登記處事務的處理方式及程序可能亦會有適當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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