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政府向市民派5,000元電子消費券,政府發言人今日(27日)提醒,約13萬名以八達通收取上一輪消費券的市民,將於3月16日獲發餘下1,000元消費券,並會在當日陸續收到相關手機短訊通知。市民屆時可到公共交通費用補貼領取站、指定便利店和超級市場、八達通服務站或透過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拍卡領取消費券,領取限期為9月30日。
發言人又表示,鑑於本港近月疫情嚴峻,有極少部分以八達通收取上一輪消費券的市民,或因疫情關係令其「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未能趕及於限期前達到4,000元的要求,但與之相差並不遠。政府決定採取特別安排,在3月16日向所有未獲發放尾期1,000元消費券的市民發放有關消費券,領取限期同樣為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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