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懋集團旗下公司上周五入稟高等法院提出五宗雜項訴訟,要求華懋集團創始人、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家翁王廷歆的生前摯友暨遺產執行人林華中,轉讓王廷歆名下的五間公司股份,以及獲得有關股息、收益及轉讓股份等所有權利。
五宗案件的原告分別為廣通置業有限公司、Christoban Enterprises S.A.、華懋置業有限公司,被告均為王廷歆的遺產執行人林華中。
入稟狀指,廣通置業有限公司要求林華中轉讓王廷歆名下的致豐有限公司721股,以及獲得有關股息、收益、轉讓股份等所有權利;Christoban Enterprises S.A.要求林華中轉讓王廷歆名下的China United Chemical Corporation之100股、華懋置業有限公司之160股,以及獲得有關股息、收益、轉讓股份等所有權利;華懋置業有限公司則要求林華中轉讓王廷歆名下的廣通置業有限公司1股、萬輝置業有限公司1股,以及獲得有關股息、收益、轉讓股份等所有權利。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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