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發言人指特區政府將堅定負起抗疫主體責任,在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領導的抗疫機制下,各司局長無分彼此,會繼續肩負起不同抗疫任務,盡快穩控疫情。
政府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早於2020年1月4日因應新冠病毒出現,頒布「對公共衞生有重要性的新型傳染病預備及應變計劃」和啓動計劃下第二級的「嚴重應變級別」;並在首宗感染個案確診後,隨即在1月25日提升至最高的「緊急應變級別」,由行政長官領導跨部門督導委員會暨指揮中心,按照疫情發展制訂應對策略和措施。此三級應變系統的應變計劃是特區政府汲取了2003年處理「沙士」經驗後制定,並在其後香港多次出現傳染病時應用。為加強科學為本的抗疫工作,行政長官於同日委任四位專家組成專家顧問團,向特區政府在公共衞生、傳染病學以及臨床經驗等範疇提供意見。過去兩年多,因應每一波疫情發展,督導委員會暨指揮中心已先後召開120次跨部門高層會議,而顧問團成立至今亦與行政長官舉行了27次會議。
發言人又指,香港作為法治社會,特區政府採取的每一項措施均須有堅實的法律基礎。特區政府早在2020年1月把新型冠狀病毒納入《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香港法例第599章),為往後工作提供法律基礎。在該條例下,行政會議已先後新訂了共10條防控新冠疫情的特定規例,涵蓋入境和跨境人士限制、個人資料提供、處所運作、群組聚集、佩戴口罩、病毒檢測、疫苗使用和「疫苗通行證」等。行政會議於上月訂立的《緊急情況(豁免法定規定)(2019冠狀病毒病)規例》也是為中央援港的抗疫措施,提供法律基礎。
因應第5波疫情來勢洶洶和確保中央支援香港抗疫措施有效落實,經跨部門督導委員會暨指揮中心研判後,行政長官分派特別任務予個別局長,要求他們親自領導相關抗疫工作,動員其屬下部門支援,向行政長官負責。現時13位局長負責「領軍」的抗疫任務列於附件,以便利社會各界聯繫和傳媒查詢。
林鄭月娥表示,面對新一波疫情爆發,確診個案不斷上升,特區政府所採取的每一項措施都以保障市民生命安全為出發點,但執行上是遠超特區政府的自身能力,又衷心感謝中央的親切關懷,定當用好中央支持,全政府上下同心,不斷完善落實抗疫措施,盡快打贏抗疫戰,穩定香港大局。
在第五波疫情下 各「領軍局長」在「抗疫戰」中肩負的指定任務 1.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制訂公共衞生的防疫抗疫政策及醫 院管理局的治療措施;負責流行病學專家工作小組,聯同衞生署和醫院管理局及本地專家與內地專家對接有關 協助香港進行病理排查和分析工作 2. 發展局局長: 負責內地援建社區隔離及治療設施工作小組,包括在香港物色地點及聯繫並配合承建商加速興建相關設施 3.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負責提升核酸檢測能力工作小組,包括制訂全民強制檢測方案和統籌落實 4.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負責醫療物資保障工作小組, 包括協調由內地供應大量快速抗原測試包、中成藥、隔離及治療設施家具、口罩、保護裝備等抗疫物資有序到 港,並分配至相關部門、機構及居民使用 5.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負責其他內地供港物資保障工作小組,包括開通水路及鐵路以補足跨境陸路運輸,確保鮮活食物、蔬菜和生活必需品供港 6. 環境局局長: 領導環境保護署和渠務署與香港大學合作 推行全港污水監測計劃,精準地支持抗疫工作 7. 保安局局長: 管理個案追蹤辦公室和包括竹篙灣、社區隔離酒店和內地援建的設施,包括協調運送確診人士到有關設施 8.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領導社區疫苗接種計劃 9.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支援安老院和殘疾人士院舍抗疫和 管理專為長者而設的社區檢疫、隔離、治療及暫託中心 10. 民政事務局局長: 統籌地區參與,包括動員地區組織及 義工團隊向地區人士派發防疫抗疫物資 11. 創新及科技局局長: 以不同科技方案支援政府的防疫抗 疫工作 12. 教育局局長: 統籌疫情下對學校和學生的支援 13.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確保疫情下香港金融市場有序運作;在公共財政、採購方面支援各政府部門的防疫抗疫工作 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李家超和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黃柳權在2022年2月12日共同主持第二次內地與香港新冠 肺炎疫情專題交流會後,決定成立五個工作小組,讓特區政府與 相關中央部委和廣東省政府代表對接,落實具體工作以應對本港第5波疫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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