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波疫情惡劣,市面蕭條,大量吉鋪湧現,未計被政府指令關門大吉的處所,不少食肆亦已暫時停業。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財政預算案》史無前例提出「禁追租」,將立法禁止業主採取法律行動對「指定行業」的租戶追租或中止租約,為期三至六個月,此建議惹來地產商及小業主極大反響,早前地產建設商會亦曾與陳茂波視像通話反映不滿。
昨日立法會工商事務委員會召開視像特別會議討論「暫緩追租」立法,連日聆聽了各方面意見的陳茂波,終於宣布修訂計畫,包括訂明「保護期」只有三個月,限期屆滿後不會再額外延長三個月,以增加建議安排的確定性。陳茂波解畫:「最後決定不是『3 + 3』,是考慮到過去這段時間聽到意見後,讓大家清楚政府在非常時期的非常手段。保護期都是比較短、都是三個月,業主很多時有數個月按金在手,在業主而言都有某程度上的保障。」
其餘修訂包括,在「保護期」內,業主和租戶如達成重構協議的新安排,暫緩追租條例將不適用;受影響物業,可順延繳交差餉;要求貸款人在「保護期」內,暫緩向業主追討相關商業處所的貸款;以及任何人士若以個人名義持有單個商鋪收租且賴以為生,政府「百分百擔保個人特惠貸款計畫」,為其提供最多相等於三個月租金的免息墊支安排,上限十萬元。當法例通過,業主不能在「保護期」內追討租戶自一月一日起至生效期內的欠租,否則被罰款不少於五萬元,或逾期未付租金的兩倍。
若減租「暫緩追租」不適用
有商界人士指出,陳茂波昨天提出的兩項讓步,對於大地產商,實際影響的確大大減少。因為很多大商場及大業主,都已經與「指定行業」租戶商討減租安排,新修訂下,這類減租安排即不受「禁追租」計畫影響;而「禁追租」期減至三個月,對於大業主的資金周轉亦無大影響。不過,對於小業主的影響則依然存在。從地產商的角度,原則上不會支持這項「禁追租」立法,不過,兩項讓步亦可能令反對聲音略為減少。
本報昨天就財爺兩大讓步向地產建設商會查詢,該會發言人就稱不作回應。
至於立法會政黨方面,代表飲食界的自由黨張宇人及批發零售界邵家輝就表明支持,邵家輝向本報稱,新修訂可以為租客提供籌碼,進一步與業主商討減租幅度,建立雙贏局面。他稱,新修訂公布後隨即於商界引起討論,並有不少聲音表態支持,有租戶冀藉此改善經營環境。民建聯選委界議員張國鈞亦對本報形容「新修訂對於業主及租客雙方均屬好事」,他解釋,原有措施只容許業主於六個月內禁止追租,但不提供減租方案,惟在新修訂後雙方則可以直接議租至一個適合的水平,同時業主亦不需在擔心私人財產受到限制。
事實上,「禁追租」建議雖然遭到業主及地產商的強烈反對,但不少中小企亦展開游說,支持建議,令到部分商界議員亦感「左右做人難」。現在陳茂波作出兩項不小的讓步,料會減少行會及立法會內的反對聲音,令建議過關機會大為增加。
全文刊《星島日報》專欄「大棋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