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馬威中國:SPAC制度為香港市場帶來動力
03月09日
儘管第一季度市況波動,但我們相信在未來SPAC併購交易進行時,SPAC 制度依然可為香港市場帶來動力。 SPAC 必須在上市後 2 年內公布建議的SPAC併購交易,並在上市後 3 年內完成交易。他們將物色來自內地和東南亞的高增長、創新及新經濟行業企業,並吸引他們赴港上市。
對於SPAC併購目標,他們作出與哪家SPAC 合併決定的性質,類似於傳統 IPO選擇上市地。長期以來,香港一直是全球最受歡迎的IPO集資上市地之一,在協助內地企業獲得國際資本方面佔有優勢。我們預期主要業務在內地的SPAC併購目標,將繼續視與在港上市的SPAC 合併為吸引選擇。」(z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