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常駐聯合國副代表戴兵周三指出,發達國家是氣候變化和歷史碳排放的主要責任方,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幫助他們更好應對氣候變化,既是發達國家不可推卸的道義責任。
戴兵周三出席聯合國安理會「氣候融資促進持續和平安全」阿里亞模式會議。他在會上指出,自2009年哥本哈根氣變大會以來,發達國家始終未能兌現每年向發展中國家提供1000億美元(約7820億港元)氣候融資的承諾。
戴兵強調,討論進一步突出了氣候融資的緊迫性,如果發達國家真想推動氣候行動,就應該首先履行責任,向包括衝突國家在內的廣大發展中國家提供足額、透明、可驗證的氣候融資。
戴兵提到,中方是氣候治理的行動派,「習近平主席已鄭重宣示,中方將力爭於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中方為增強發展中國家氣候變化應對能力作出了實實在在的貢獻。
戴兵盤點中國近年在氣候問題所作的貢獻,如中方累計投入約11億元人民幣(約13.6億港元)用於開展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向近40個國家贈送節能和新能源產品與設備,幫助有關國家發射氣象衞星,為120個發展中國家培訓了近1500名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官員和技術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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