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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就《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徵求意見稿)》再次公開徵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4月13日。徵求意見稿提出,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防沉迷制度,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誘導沉迷的產品和服務,及時修改可能造成未成年人沉迷的內容、功能或規則,定期向社會公布防沉迷工作情況。

另外,徵求意見稿提出,網絡遊戲、網絡直播、網絡音視頻、網絡社交等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採取措施,合理限制未成年人消費行為,防範和抵制流量至上等不良價值傾向,不得設置及誘導以應援集資、投票打榜、刷量控評等為主題的社區、群組及網絡活動,並預防和制止其用戶誘導未成年人實施上述行為。

徵求意見稿提出,若違反規定,拒不改正或情節嚴重的,可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營業執照或者吊銷相關許可證,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相關許可,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5年內不得從事同類網絡產品和服務業務。(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