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第5波疫情嚴峻,司法機構早前宣布,本月7日至4月11日進行的聆訊均會重新排期處理,法庭現時只會處理保釋申請、還柙候判、已開審的刑事案件,及獲准以遙距聆訊的民事訴訟。香港律師會今(18日)午指早前與司法機構接洽討論遙距聆訊、法庭聆訊延期等疫情下所衍生的法律問題,當中包括提出修改法例容許刑事案件的法庭程序以遙距方式進行,並透露法庭過去已成功以遙距聆訊方式處理逾千宗民事案件,希望市民在是次疫情底下繼續採取遙距方式進行民事訴訟程序。 

律師會主席律師陳澤銘今於網上記者會上指,早前已與司法機構政務處會面,討論疫苗通行證、假如實施居家令的相關行政措施。至於在4月11日或之前、經已延期的聆訊,雙方亦有討論更廣泛使用文書方式處理審訊,或批准以遙距聆訊進行民事訴訟;審視將法庭文件作定義的進度,例如:允許法律團隊以電子方式向法庭呈交文件;以及改以文書方式認許見習律師為律師的可行性等。

陳補充指,律師會支持法庭以遙距方式進行法庭程序,又表示法庭過去已成功以遙距聆訊方式處理超過1,000宗民事案件,不過針對刑事案件而言,仍有多方面考慮,包括如何充分保障被告人的權利、處理證物的方式、公眾能否參與聆訊等等。律師會早前已向司法機構反映擔憂,獲對方承諾指會儘快推動修改法例,以容許刑事案件將來以遙距方式進行。

陳續指,法院審訊延期對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的影響較大,律師會希望可以保障公平審訊及被告人權利,但亦不能忽視公眾健康的風險,故兩者之間的確難以取得平衡。副主席湯文龍表示,有會員因需參與法院聆訊不幸確診,而該次聆訊涉及較多公眾人士,律師會需保障會員及公眾健康,同時亦要觀乎疫情的最新發展。

法庭記者:凌子淇

更多新冠疫情資訊請到以下專頁瀏覽:(按此
立即下載|全新《星島頭條》APP: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