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港SPAC上周首掛 分析:保障機制佳並具良好投資機會
03月21日
聯交所去年就香港推行SPAC上市機制刊發諮詢總結,新機制並於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按照本港SPAC上市機制,SPAC合併前僅限專業投資者(最近12個月內擁有不少於800萬港元或等值外幣的投資組合的人士)認購和買賣,而SPAC股份的交易單位及認購額至少為100萬元。
於1月17日,Aquila遞交上市申請,招行(03968)旗下招銀國際資產管理及AACMgmt分別持有Aquila90%及10%股份。該股至上月底通過上市申請,集資額由早前傳聞的2億至3億美元(約15.6億至23.4億港元),縮水至約10億港元,分析指因應早前市況而作出調整。
併購目標方面,Aquila計畫重點關注亞洲,特別於中國併購有科技賦能的新經濟公司。港交所行政總裁歐冠昇表示,港交所樂見首家SPAC Aquila成功上市,並指引入SPAC上市機制為發行人開闢上市的新途徑,亦令香港市場的上市產品種類更豐富多元,而市場對此上市途徑展現出濃厚興趣和龐大需求。此外,據港交所指,截至本月17日已收到10家SPAC的上市申請。早前有報道指,金管局前總裁陳德霖、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胞妹曾璟璇,及曾蔭權兒子曾慶淳任投資總裁的私募基金發起的SPAC已向港交所遞交上市申請;近日亦有指何猷龍旗下的黑桃資本夥拍中銀資管作為共同發起人,發起SPAC並已向港交所遞交上市申請。
光大證券國際證券策略師伍禮賢表示,對SPAC的投資前景看好,指出港交所雖在機制設定上較審慎如只限專業投資者認購及買賣,但不排除如發展理想其後可如美國般開放予散戶參與。此外,港交所在機制設定上具贖回股份及SPAC須於2至3年內作出併購,亦對投資者具相當保障。另本港SPAC因處於初階,故投資機會仍多,目前雖約有10間SPAC申上市,但在具投資空間下料有較多良好資產可作收購,及未必會造成併購資產競爭。(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