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網上瘋傳一段影片,片中「亞視一姐」薛影儀涉在朗屏邨沒有佩戴口罩而欲乘電梯,被街坊拍片「狙擊」阻止,阿儀涉多次起飛腳踢向街坊,最後戴上口罩才獲放行。事件在去年9月發生,警方最近拘捕她,控以普通襲擊及違反「口罩令」2罪,今早於屯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薛影儀承認2罪。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就普通襲擊罪判薛即時入獄2星期,以及就違反「口罩令」罰款5000元。
薛影儀下午透過代表律師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她在庭外表示目前需要「休息下」,其經理人林寶玉指公司會承擔其律師費。
薛影儀在庭外表示目前需要「休息下」。
承認案情指,事主與被告不相識,案發當晚約9時50分,沒有戴口罩的被告在朗屏邨悅屏樓的電梯大堂離開,事主多次著被告戴罩但不獲理會。兩人隨之爭執,事主舉機拍攝被告時遭被告拍打右手。事主之後再跟隨被告到大堂,被告推開事主不讓她進電梯,事主則伸出腳阻擋𨋢門關上,期間被告分別用左右腳踢向事主的肚。事主沒有求診,但指右手及腹部有觸痛。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犯案,並稱「我係有用手拍個女人手臂,都有用腳踢佢,因為佢唔俾我走同用手機影住我」。
辯方求情指,被告任職藝人,月入約6000元至10000元。她感到後悔,故在被捕時已立即承認責任。她在一時衝動,情緒失控下犯案,她當時想落街跑步,貪一時方便才沒戴口罩。望法庭考慮到被告出手力度不大,事主傷勢輕微,以簽保守行為處理案件。
37歲被告薛影儀報稱藝術家,被控於2021年9月30日,在朗屏邨悅屏樓襲擊邱淑秋,以及在同日身處朗屏邨悅屏樓的電梯大堂時沒有佩戴口罩。
法庭記者: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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