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署公布,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的標準項目金額、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齡津貼(包括「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的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包括「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的長者生活津貼),以及傷殘津貼金額的按年調整,會追溯至今年2月1日起生效。
社署發言人表示,政府早前按既定機制,因應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的變動,建議把上述各項金額調高2.6%。有關建議已於今年2月25日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並追溯至2月1日起生效。補發的款項將於明日(24日)起以現行付款方式陸續發放,即一般以自動轉帳方式存入受助人或受惠人指定銀行帳戶。上述調整共惠及超過140萬人,政府為此將每年額外投放約16億元。
發言人續指,根據既定機制,綜援計劃租金津貼最高金額應按甲類消費物價指數中私人房屋租金指數的變動,由今年2月1日起下調。考慮到綜援受助人是疫情下最需要經濟援助的其中一群,政府決定把租金津貼最高金額維持在現行水平。
綜援受助人及公共福利金受惠人如有任何查詢,可聯絡所屬的社會保障辦事處,或致電社署熱線2343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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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果金及長津等加2.6% 追溯至2月1日生效
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