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名男子早前因召妓而被拘10日,其後被公司以曠工為由開除。他隨後向公司索賠14萬元(約17.2萬港元),上海中院一審否決了他的索償。

內媒報道,202123日,邵男因嫖娼被拘10日,其間致電母親,讓她代自己打電話向公司請假。去年210日,公司以連續多日無故缺勤為由解僱邵男。邵男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按年資11年,賠償14萬元,但公司並未答允他的要求,故他向提出民事訴訟。

邵男在庭上稱,其工作期間突然被拘無法提前請假,並用唯一的通話機會通過母親向公司請假。公司則辯稱,邵母致電請假時,未告知請假原因和天數,管理人員明確答覆不能電話請假。

公司又指,在勞動仲裁時,才得知邵男因嫖娼被拘,開除邵男經過了工會的同意。法院一審認為,員工請假不是簡單告知公司就可了事,且用人單位決定是否批准放假,有一定自主決定權,故公司不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邵男索賠不果,法庭也駁回他的上訴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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